春节几天看了几部新电影,感触最大的是《第二十条》,听证会上雷佳音的台词写的太好了。分享给大家。嘴笨手笨,不会说也不会写,推荐没看过的朋友观看。
《第二十条》听证会台词
雷佳音:
三年前,我就是遵循司法惯例,把一起介于见义勇为和故意伤害之间的案子办成了后者。我不断的说服我的当事人要接受法律的判决,我说服他接受这一切,不要上访不要闹事,要忍下来。但就是这回,遵循司法惯例的判决让他送了命。
他女儿是个未成年人,孩子就抱着她父亲被货车撞扁的头盔,泣不成声。孩子哭着问我说,我爸爸错哪了?对他的判决公平吗?
对于一个没有母亲又刚刚失去父亲的孩子,你就看着一双哭红的眼睛,你会怎么说?你能说什么?我觉得多说一个字都是苍白无力的,我没办法拿着法条逐字逐句给她分析吧?我说服不了她,我也说服不了我自己。
王永强的女儿娟娟,也是个残疾人,这是她给我写的纸条:我爸爸是个好人。那请你们告诉我,我该如何跟一个五岁的残疾女孩解释这一切?我说这是我们的司法惯例?改变案件定性的阻力很大?虽然我同情你爸爸,我认为他没有错,但是我还是要把他判成杀人犯,我这么说吗?十几年后女儿会长大,会步入社会,当她再看到这个纸条,她还认为她父亲是个好人吗?
五岁的娟娟还有刚才我当事人的女儿,她们都是未成年人,都会长大都会步入社会,那我们有没有想过,我们究竟是把怎样的一个世界交到她们手里?
王永强的老婆郝秀萍跳楼之后,有个人跟我说过这么几句话,她说:一个母亲,为什么会扔下她狱中的丈夫和五岁的残疾女儿去跳楼,为什么?因为她绝望,她对法律的绝望,对公平的绝望,对我们的绝望!如果我们不能给她带来希望,那我们有什么资格穿这身衣裳呢?你们有没有想过,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,是一个人的人生 !
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?难道不是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吗?
最近我家出了点事,我儿子为制止一起校园霸凌把对方打伤了,为了不留污点,能让他顺利上大学,我是三番五次求对方高抬贵手把这案子给撤了,以至于我媳妇气不过大打出手,把对方打伤了,触犯了法律现在被拘留。在去拘留所的路上,我儿子就问我,说:爸,我制止霸凌错了吗?我错哪了?我不知道怎么回答,我不知道他错哪了。那法律错了吗?我也不知道。
就发生我身上这件事,我就在想:公平正义,对老百姓是多么重要!又是多么难以做到。都说, 一次犯罪污染的是一条河流,一次错误的裁决污染的是整个水源 。什么是公平?什么是正义?我相信在座的各位,打心里都很同情王永强一家的遭遇,那我们就让这个同情埋在心里边吗?
其实法律是什么?在老百姓那很简单,就是公不公平!都知道打官司贵,打官司难,那老百姓为什么还要打?不就是要公平正义吗?
我知道改变一些事情很困难,追求公平正义要付出代价,但这个代价谁来承担?老百姓吗?难道让他们用自己的命运,用整个家庭的命运,甚至是几代人的命运去承担这个公平正义的代价吗?
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,一共四百五十二条法条,五万六千六百八十一个字,从头到尾写的不就是四个字,公平正义吗?这难道不是每一个老百姓想要的吗?如果我们不能替他们说话,替他们讨个公平,那要我们检察官有什么用?
什么是法律?是天理,是国法,是人情。我不相信没有天理的国法,我也不相信没有人情的天理。我希望大家都摸着自己的心坎说话,作出于无愧于良心的决定,用真正的公平正义去回应每一个老百姓的诉求,去回应他们的情感,去回应他们最朴素的期待。让天底下每一个人都明白这件事, 法律,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,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 。 法,不能向不法让步!